警惕减肥产品的虚假宣传
在追求瘦身塑形的过程中,一些消费者尝试了各种减肥方法。然而,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的爱美心理,推出了包装精美的所谓“减肥神药”。这些产品不仅无法帮助消费者成功减肥,反而可能对他们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浙江省消保委联合温州市消保委发布了以下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口服类减肥产品时,需要学会识别批准文号和标志。减肥药品必须获得药品批准文号,而保健食品则需要有“蓝帽子”标志以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消费者可以通过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相关药品和保健食品的信息。在购买减肥产品时,应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商家,避免购买通过微商等渠道销售的“三无”产品。
部分减肥产品宣传“闪电减肥”、“减肥效果显著”、“纯天然无副作用”等,但实际上可能通过添加违禁成分来达到快速瘦身的效果。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不轻信经营者的宣传,不盲目跟风购买。如果在服用减肥产品后出现口干、心跳过速、尿频、失眠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当消费者怀疑购买的口服类减肥产品存在非法添加违禁成分,或者发生其他消费纠纷时,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通过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国12315平台或在支付宝搜索“消费宝”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大消费者应避免陷入身材和容貌的焦虑中。即使想要瘦身塑形,也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如改善饮食结构、加强日常锻炼等,而不是走“捷径”而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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