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全面实施新阶段
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这标志着RCEP已全面覆盖东盟10国以及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等15个签署国。
RCEP的全面生效,不仅体现了15方对开放、自由、公平、包容以及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定支持,而且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了强大的动力。这一协定将全面提升东亚地区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对地区和全球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指出,RCEP区域的总人口、GDP总值、货物贸易金额在全球的比重约为30%。协定的全面生效,标志着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进入了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自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共同签署RCEP以来,该协定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以来,各成员间的货物贸易往来日益密切,区域内贸易已成为拉动各成员对外贸易增长的关键力量。
RCEP的实施对我国稳外贸稳外资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的进出口总额达到了12.9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8%。2023年1至4月,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的进出口总额为4.12万亿元,同比增长7.3%,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9%。
同时,2022年,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的投资额为235.3亿美元,同比增长23.1%。2023年1至4月,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的投资额近89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13.7%。
RCEP为我国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和实惠。通过RCEP与我国和RCEP其他成员已生效的双边自贸协定的叠加效应,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享惠条件,帮助企业降低了贸易成本。2022年,我国企业在RCEP项下享惠出口货值达到2353亿元人民币,可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15.8亿元;享惠进口货值为653亿元,减让税款15.5亿元。2023年一季度,我国企业在RCEP项下享惠出口货值为622.9亿元,可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9.3亿元;享惠进口货值为182.5亿元,减让税款4.8亿元。
中方将继续推进RCEP的高质量实施,为各地方、各行业和广大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确保协定红利持续释放,并充分发挥RCEP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将与其他各方共同努力,履行协定义务,加强RCEP机制建设,提升协定的整体实施水平,为RCEP合作的稳定和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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