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股份回购及维权进展更新

江特电机(002176)在2023年6月1日公布了其股份回购计划的最新进展。根据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3日举行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江特电机计划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股份,旨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此次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在5,000万元至10,000万元之间,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20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通过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5月31日,江特电机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06,325,581股的0.226%。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每股13.09元,最低成交价为每股11.89元,成交总额达到48,849,564.20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回购价格未超过方案规定的上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方案的要求。

此外,江特电机此前因违法事实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该事件的进展同样受到市场的高度关注。据确认,江特电机的违法事实已得到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018年4月13日至2021年12月9日收盘时持有江特电机股票,并在2021年12月1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且产生一定浮亏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发送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至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参与《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将根据法院判决确定。

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了解到,江特电机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其间接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客户进行无实物流转的虚构交易,从而虚增营业收入、存货和利润。具体来看,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26,938,461.55元,虚增利润总额26,938,461.55元,分别占2017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0.8%、8.18%;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67,403,160.76元,虚增存货95,295,747.91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11,035,633.67元,分别占2018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存货、利润总额的2.23%、10.77%、6.39%。

江特电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386万股  第1张

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江特电机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如下处罚:一、责令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二、对朱军、罗清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三、对龙良萍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四、对闵银章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五、对辛毅敏、柳光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万元的罚款。

我们将继续关注江特电机的相关事件进展,并提醒符合条件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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